國際學村「數位內容」服務條款

一、國際學村係依據本條款提供線上測驗、電子書、有聲書、影音.課程等數位內容服務 (以下簡稱「本服務」)。當會員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之所有內容,並完全接受「本服務」現有與未來衍生的服務項目及內容。「本公司」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之內容,修改後的服務條款內容將公佈網站上,「本公司」將不會個別通知會員,建議會員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會員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時,視為會員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若不同意上述的服務條款修訂或更新方式,或不接受「本服務」條款的其他任一約定,會員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內容。

二、「本服務」係採綁定特定會員帳戶提供服務之方式。會員於獲取(包括但不限於購買、獲贈…等)「本服務」並匯入特定會員帳戶(或電子書櫃)後,對於「本服務」內容並無所有權僅有指定範圍之使用權,此使用權僅限於該會員帳號使用,且不得轉讓、繼承,且若該會員帳號因刪除或其他任何原因而不存在時,使用權亦隨之消滅,會員及任何人均不得因此而向「本公司」或與「本公司」相關的第三者要求退款及任何賠償、補償。

三、「本服務」並不保證可運行於所有行動裝置,會員需自行準備合宜之裝置並根據裝置類型下載安裝對應之應用程式以順利使用「本服務」。「本服務」於IOS裝置、Android 裝置、瀏覽器平台、以及其他現有或未來可能增加之系統平台等,其所提供之功能將因運行的系統平台不同而可能產生部分體驗上的差異,會員安裝時皆需理解及接受。

四、對於每一會員可授權安裝使用「本服務」之裝置數量,「本公司」有調整授權數量的權利。

五、因「本服務」下載檔案與連線閱讀可能產生第三方所收取之存取費用或資料傳輸費用,會員需自行負擔。

六、會員應接受「本服務」軟體不定時發佈之更新,請會員應隨時檢查並注意此等更新資訊,以確保「本服務」運作正常。「本服務」會不時與「本公司」伺服器連線,「本公司」可能會針對已購買之「本服務」商品發佈錯誤訂正或增加額外功能,會員應立即接受版本更新,以確保享有線上測驗、電子書、有聲書、影音.課程產品的正確性。

七、會員刪除帳號後,將無法再使用「本服務」,因「本服務」所儲存之所有資料將全數遭刪除(包括但不限於電子書、有聲書、影音.課程內容及閱覽紀錄等)無法再提取。

八、為保證著作權,「本服務」之部分會盡量禁止選取、複製和貼上功能,會員購買時需默認無相關功能。

九、數位內容使用授權與限制:

會員使用「本服務」支付相關費用後,在付費購買之範圍內將擁有「本公司」和相關版權擁有者所授權使用之非專屬權利,得在會員之裝置上閱讀、使用及顯示「本服務」商品。「本服務」僅授權會員供個人非商業用途之方式,來閱讀、使用及顯示「本服務」商品,除本條款明文授權外,其餘一切權利均由「本公司」及其授權人保留。

除了「本公司」「本服務」所提供之功能外,在未獲得「本公司」授權或同意前,會員不得使用任何軟體或工具,試圖側錄或擷取「本服務」商品全部或部分內容,進行公開散佈或另行存取內容副本。

如果會員有違反本條款及相關細則之情況,會員依本授權所享之權利將立即終止,「本公司」得不待通知即終止會員對於「本服務」商品以及會員帳號之所有權利,且不提供退款。

十、第三方銷售或共用的限制:

會員同意不得在未經授權之情況下,將「本服務」商品及相關權利之全部或一部份,對外公開演出、對外展示販售、租借、轉散佈、廣播、傳輸、傳播、修改、轉授權或移轉或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十一、安全性功能:

會員不得試圖規避、停用或破解保護任何「本服務」商品或「閱讀軟體」的任何安全性功能或元件(例如數位版權管理軟體或加密),或協助、授權或鼓勵他人為之。如果會員侵犯任何安全性功能,可能會產生民事或刑事責任。

十二、終止服務:

基於公司之運營,本「本服務」有可能停止提供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本公司」並得隨時對「本服務」軟體提供之附加功能進行調整,會員及使用者不得因此而向「本公司」或與「本公司」相關的第三者要求任何賠償或補償。

十三、會員認知並了解「本服務」可能因為著作權人或「本服務」商品供應商契約之安排或侵權之糾紛,而可能有停止銷售或其他無法繼續提供服務之情事;會員同意如有前開情事發生而「本公司」須配合處理者,「本公司」可自行決定並逕行採取停止銷售、刪除檔案、停止繼續提供服務等措施,而「本公司」需對會員所負之最大責任,僅限於會員取得該「本服務」商品所曾支付之對價。

十四、會員若因個人裝置設備發生故障,或其他非人為、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本服務」商品檔案損毀或滅失,可重新安裝應用程式下載「本服務」。會員於使用數位內容服務時宜自行採取防護措施,「本公司」對於會員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而造成的損害,概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十五、會員認知並同意「本服務」係「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之規定,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